混凝土工程施工中经常出现一些质量问题,影响结构的安全。如何控制好混凝土的质量,确保工程顺利进行,是工程人员关注的重点切割绳锯专家将结合实际,对拌合站混凝土质量控制进行探讨。
1 原材料的质量控制
混凝土原材料是影响混凝土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。用于制作混凝土的主要原材料有水泥、细骨料、粗骨料、拌合水、掺合料等,都有相应的质量标准,应对进厂的原材料严格进行把关,试验室对其进行各项性能的测试。对原材料的
要求如下:
1.1 水泥
(1)应根据工程特点、设计文件施工要求及所处环境,选用适当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,同一构件、同一部位宜采用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、同一强度等级的水泥。
(2)拌合站应使用散装水泥为宜,以一次进站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次,检验其胶砂强度、安全性和凝结时间,必要时还应检验其他指标。如需尽早得知水泥 28 天强度,可用水泥快速检测方法预测,作为混凝土控制的依据。
(3)水泥进站必须具有质量证明书,并按不同品种、强度及牌号按批分别存储,对散装水泥应存储在专用仓罐内并作好明显的标识。
(4)对有质量问题和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,使用前必须重新采集试样复验。拌合站应选用旋窑工艺生产的水泥,同一时间使用的水
泥品牌不宜超过 2 个。
1.2 粗集料
(1)粗集料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 JTG/T F50—2011《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》的规定。粗集料应选用质地坚硬的碎石,合成情况可采用连续级配或连续级配与单粒级配相配合,级配范围符合规定。
(2)粗集料进入拌合站应按产地、规格、品种的不同分别堆放和检验。
(3)粗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结构边最小边尺寸的 1/4;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 1/2;不得超过 31.5mm。粗集料必须用洗石机进行清洗。
1.3 细集料
(1)混凝土细集料应选用级配良好、质地坚硬、颗粒洁净,粒径小于 5mm 的河砂。
(2)宜选用细度模数为 2.3~3.0 的中砂,含泥量不大于1.0%,砂中杂质要符合要求。
(3)砂的筛分亦符合规范要求。
1.4 拌合用水
(1)水中不应含影响水泥正常凝结和硬化的有害杂质或油脂、糖类及游离酸类等。
(2)污水、pH 值小于 5 的酸性水及水中含硫酸盐含量超过水的质量 0.2mg/cm3的水不得使用。
(3)供饮用的水可不经试验直接使用。
1.5 外加剂
(1)用于混凝土的外加剂必须具有省级以上产品鉴定证书、建筑产品准用证及质量证明书,其质量符合规范要求。
(2)使用外加剂时,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、施工工艺气候条件,结合混凝土材料性能、配合比以及水泥的适应性诸多因素,通过试验及对比试验,确定其品种和掺量,必要时对取得生产厂家的配合比调整其性能,以满足使用要
求。
(3)应按每次进站的同一牌号、同一品种、同一编号的外加剂为验收批,要分别存储不得混放和混入杂物,并设有标识。
2 混凝土拌制
集中拌制的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,应包括对混凝土组成材料的质量、计量,混凝土的质量检验、设备状态及运输工序的控制。
2.1 一般要求
(1)混凝土的生产必须在具有微机控制、自动称量的拌合站进行。拌合站的主要设备应符合 GB9142—88《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》和 GB10172—1988 《混凝土搅拌站(楼)技术条件》的规定。拌制高强混凝土必须使用强制式搅拌机。
(2)拌合站对主要设备要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,保证设备完好。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。经大修、中修或迁至新的地点,也应重新进行检定。
(3)拌合站应对混凝土生产各工序取得的质量数据,进行定期统计分析,根据质量动态及时采取措施和对策。
(4)同一构件、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应使用同一规格、同一品种的原材料,原材料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。
2.2 混凝土配料计量
(1)拌合站混凝土必须逐盘配料计量,并作好记录存档备查。
(2)混凝土配料数量的允许偏差:拌制混凝土配料时,各种衡器应保持准确,其计量偏差应符合表 1 所示的规定。
(3)进入拌合站内第一盘混凝土材料,应含有适量的水泥、砂和水以覆盖拌合筒内壁,而不降低拌合物所需要的含浆量。每一工作班正式称量前,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。混凝土交接计量衡器允许偏差为 20kg。
(4)生产过程中应测定集料的含水率,每一工作班不少于 1 次(集料上料系统配有自动测湿仪除外),当含水率有显着变化时或在雨天应增加测定次数,及时调整用水量和集料用量。
2.3 混凝土拌制
(1)拌制混凝土时,必须严格使用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和指定的材料,不得随意改变。每日开盘前,应对使用的配合比、原材料的品种规格、称量计量值、搅拌程序核对无误后方能开机。
(2)当拌合掺有掺合料的普通混凝土时,应先以部分水、水泥及掺合料在搅拌机内拌合后,再加入砂、石及剩余水并适当延长拌合时间。冬季施工时,投料顺序按冬季施工规定。
(3)使用外加剂时,应注意检查核对外加剂品种、名称、生产厂家、牌号等。采用粉状外加剂时,可采用小包装的方式掺用;采用液体外加剂时,应经常检查外加剂溶液的浓度,并应经常加以搅拌,使溶液浓度均匀一致,防止沉淀。溶液中的水量,应包括在拌合用水量中,以保证其有良好的和易性。在搅拌工序中,普通混凝土搅拌的最短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。
(4)拌制高强度混凝土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时,不得在同一时段内,使用同一台搅拌机拌制其他混凝土。
(5)混凝土搅拌完毕后,应按要求检测混凝土拌合物的各项性能,以达到要求的标准。